我当导游的那几年

第一百一十四章 想吃娇耳

    
    人能有两个心脏?答案是不可能,为什么?自己百度。
    生物只需要一个心脏起搏泵血,太多了没必要,消耗能量不说,也不需要这么复杂。
    “想想也不可能,你现在赶紧怎么样?”
    我揉了揉胸膛,没啥赶紧了,仔细赶紧跳得挺好的,脉搏供氧都没事。
    “躺下,我再看看。”
    我出医院已经入夜了,医生最后只能说自己搞错了,第二次检查却没事,想到医务工作者的辛苦,我也没有为难。
    河南的小吃还是不错的,去领了花花,戴着逛街去,戴上狗绳,花花就可以上街了,但哈士奇的颜值还是很讨人喜欢的,前提这傻狗撒手没。
    花花不贪吃,喜欢闹腾,漂亮小姐姐都喜欢花花,这让我感觉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天才亮,我就来到了南阳张仲景医圣祠,但我来到的时候,门口已经站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他穿着比较古的服装,不认识的看起来都像是汉服。
    出任务花花都和我在,格外的乖,我说的是偶尔。
    花花跑过去,围着老者转了一圈,就在他脚边坐下,我也不敢打扰就在那站着等着,大概过了半个小时,花花站起身,叫了一身。
    “嘿,傻狗,闭嘴。”
    花花跑回我身边来,老人才像如梦初醒一般转过身,看到我。
    走上前几步,微微鞠躬行礼。
    “渡魂者大人,久等了。”
    我赶忙回礼。
    “晚辈尹武,见过张医圣。”
    老人笑了笑,有些不知所措,又看了看医圣祠的牌匾。
    “我从没想过会流芳百世,到现在已经多少年了?”
    像是在自问,又像是问我。
    “距今已经一千七百多年。”
    这个我记得,飞机上一直看史记。
    “沧海桑田哪,大人,我是否可以进去看看,那位存在说了,这边一切听您的。”
    看得出张仲景很想进去,要不是等我估计自己就进去了,但始终是生前当过官的人,知道什么叫规矩。
    “现在?现在还不行,还没到时间,我们先去吃个早点吧,我带您尝尝河南的早餐吧?”
    我看了看时间,还没到开馆的时间,现在进去被发现有点麻烦。
    “那行,一切听大人的。”
    张仲景倒是很明白。
    “您别叫我大人,您叫我渡魂者或着小尹把,您是长辈,是我们华夏的祖宗辈。”
    倒也不推脱,医圣就答应下来,主要是大人这个称呼有些奇怪。
    来河南吃点什么好呢?那可真是太多了。
    早餐,我们选了比较特色的小吃。
    油馍头。
    类似油馍又不是油馍,口感外酥里嫩,北方人一大清早,在早餐店里喜欢点上一盘油馍头,配上豆浆或者胡辣汤,美美地喝上一碗,吃上一盘,心里身上都是暖烘烘的,可带劲了。
    “不管是这吃的还是眼前看到的一切,都那么的陌生,一千多年啊。”书香
    老人看着外面热闹繁华的城市,不由感叹。
    “是啊,在这一千多年里,你们同时期的其他文明都消失了,只有我华夏还在,还有很多很多人记得您,还有您的《伤寒杂病论》对后世影响极大。”
    我吃完最后一口,对他说道。
    他时不时在发呆,也不知道想什么,我也不好打扰。
    时间差不多了,我带他参观景区,今天刚好周末,人还不少。
    一边走一边看,偶尔闲谈。
    “我死后回来了吗?”
    张仲景下意识的问我。
    “啊,是的,按照史记记载,晋武帝司马炎统一天下后的公元285年,您的遗体才被后人运回故乡安葬,您一会要去看看吗?”
    这也是行程之一,大门内十米许为张仲景墓。
    可他却没有多停留,一千多年,早就什么都不不会剩下,看着医圣祠对他的记载,开始和我讲述他的时代。
    “我活着的时候,遇到的世间并不好,我出生在没落的官僚家庭,父亲张宗汉是个读书人,在朝廷做官,家庭当时殷实,我从小有机会接触到许多典籍,记得那时候从史书上看到扁鹊望诊齐桓侯的故事,是无比的佩服,从那之后开始对学医救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很多都是他说我听。
    “您是个圣人。”
    他转过来看看我,笑了笑。
    “我从没想过做什么圣人,当时社会,人心涣散,朝政不安。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兵祸绵延,到处都是战乱,黎民百姓饱受战乱之灾,加上疫病流行,很多人死于非命,真是“生灵涂炭,横尸遍野”,惨不忍睹。而府衙自顾不暇,为争权夺势,发动战争。这使的我从小就厌恶官场,轻视仕途,怜悯百姓,也萌发了学医救民的愿望。记得那是汉桓帝延熹四年,我才10岁时,就拜同郡医生张伯祖为师,学习医术。这一学就是多少个春秋,这一生呐。”
    医祠有对这方面的记载,有些记载错误的他也和我说。
    “张伯祖?”我在回忆这个人,想不起来。
    “师傅当时是一位有名的医家,他性格沉稳,生活简朴,对医学刻苦钻研。每次给病人看病、开方,都十分精心,深思熟虑。经他治疗过的病人,十有八九都能痊愈,他很受百姓尊重。”
    张仲景看到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妈妈在给孩子讲述张仲景的故事,孩子听完,奶声奶气的和妈妈说。
    “妈妈,我以后也要成为医圣,救很多很多人。”
    “好的,儿子,那你要好好听话,好好读书哦。”
    “恩恩。”
    哪怕母子已经走远,张仲景依旧杵在那。
    “这个母亲让我想起一个人。”
    张仲景要我跟上,继续。
    “那时候,我有一个比我年长的同乡,他叫何颙,对我颇为了解,我依旧还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说我才思过人,善思好学,聪明稳重,但是没有做官的气质和风采,不宜做官。只要专心学医,将来一定能成为有名的医家。”
    “他的支持是我之后的动力,使得我更加刻苦学习医术,广泛吸收各医家的经验用于临床诊断,很快我便成了一个有名气的医生,甚至超过了我的老师。”
    有些人与生俱来就是要做一番事业的。
    我们就这样走走聊聊,差不多逛完了,我在想接下来该干嘛,张仲景却突然对我说。
    “我突然,想吃‘娇耳’。”
    娇耳?那是什么?
    我有点蒙。
    “那是什么?或许你告诉我,我能给你找来。”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