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这碗狗血我干了

第六百零七章 体验作家的生活(3)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为了节省做饭的时间。”
    某某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你咋知道?”
    苟雪提着蛋炒饭进了厨房,找到了筷子,准备边吃边聊。
    “里提到了啊,平雪由于同时在两个网站分别签约了一部,而且同时在拿全勤,一部要日更四千,另一部要日更六千,每天至少要写一万字,所以需要花很多的时间用来码字。”
    某某概括性地回答。
    “一万字需要很久吗?”
    苟雪记得她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写的大佬秀手速,有的大佬一小时就可以写出一万多字,而且不需要修改就可以发布。
    “其他的作家我不知道,但平雪确实需要很久,因为她是用手机写,一个小时一般最多只能写一千五百字,写完还要修改,思路不顺畅的时候还会卡文,一万字至少要八小时左右才能写完。”
    某某根据《猝死的家》的相关内容回答。
    “她为什么不用电脑?”
    苟雪之前看到书桌上有一个平板电脑,这说明平雪还没有穷到连电脑都没有的程度。
    “她用电脑打字比用手机打字更慢,而且电脑看久了会觉得想吐。”
    某某照着里的原话回答。
    “那她把电脑摆在那有什么用呢?”
    苟雪突然觉得很迷惑。
    “用来做封面。”
    某某仍是照本宣科。
    “封面?”
    苟雪往嘴里扒了一口蛋炒饭,微微蹙了蹙眉。
    “就是封面,平雪为了节省买封面的钱,学会了自己用电脑做封面。”
    某某耐着性子解释。
    “我疑惑的不是这个好吗?”
    苟雪对网文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知道封面要么是用系统默认的封面,要么是作者自己上传封面。
    默认的封面一般都是特别简单的那种,会显得比较缺乏吸引力,所以大多数的作者都会选择上传自定义封面。
    自定义封面可以花钱买,也可以自己做,只要符合网站对封面的基本要求,就可以拿来用。
    “那你是想问什么?”
    某某不知道她疑惑的点到底是什么了。
    “我以前在网上刷到过那种教做封面的短视频,那些好像都是直接用手机做,用电脑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苟雪总感觉平雪是搞反了电脑和手机的用途。
    “别个乐意,你管得着吗?”
    某某瞬间不想耐着性子解释了。
    “其实我也不习惯用电脑打字,我以前都没有用电脑打过几次字。”
    苟雪厚颜无耻地道。
    “那你还有什么好问的?”
    某某感觉它的脾气快要压不住了。
    “好奇嘛,难得可以体验一回全职作家的生活,我当然想知道平雪平常到底是怎么写的。”
    苟雪说得理直气壮。
    “说起这个,我差点忘了,你既然代替了她重来,除了要帮她养成好习惯,锻炼身体之外,还要记得帮她更新才行哦。”
    某某猛然想起了这点。
    “你说什么?”
    苟雪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惊吓。
    她不就是来帮忙规律作息,避免平雪猝死的吗?怎么还要她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