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被甜宠了

第274章 她第一次拥抱到她的理想

    
    有了第一次,以后每次去林知书家里补习都变得更加自然起来。
    有时候他的爸妈还会在家,但度过了最初的害羞和尴尬之后,两家人还是很快就熟稔了起来。
    林知书尽职尽责的帮助程鸳补习,她也不负众望的进步飞速,每次期中期末考都是大步往前跨。
    到她大四的时候,她已经拿到了三年的奖学金,还有十多个竞赛的前三奖金。
    而林知书也已经博硕连读,一边学习,一边在京市最大的医院实习,忙得几乎都没什么时间回家了。
    程鸳大四也读研了。
    她的一切进程都像是林知书的复刻版。
    就像是她大一的时候在心里定下的目标那样,她在紧紧的跟随着她心目中的光,不求以亲密的身份待在他的身边,只求能够能让自己未来尽可能的拥有更多的机会看到他。
    等到程鸳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林知书已经正式成为了第一医院的医生。
    因为这些年两个人都太过忙碌,那些她最贪念的补习时光早已成为了新的回忆。
    他们两个人现在就算还是跟以前一样住的很近,也几乎没有碰到过面。
    直到她与夏语安一起申请到进入第一医院实习的时候,她才算是久违的再次跟林知书见到了面。
    这个时候的他们已经比前几年更加成熟。
    林知书身上再也没有了少年气,而程鸳的身上也再也看不到过去的羞涩胆小。
    她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变得更好的他们。
    也如愿以偿的跟林知书同在一个医院工作,隔三差五都能见到他。
    然而,世界就是这么爱跟人开玩笑。
    程鸳在工作的时候突然流鼻血,她急忙跑去洗手间冲洗,却突然一阵天旋地转,猛的一下倒在了地上。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的身边围着好多人。
    有妈妈,有林知书的爸妈,还有叶蔓蔓贺忱一家,有夏语安和她的老公,好像还有很多人,她都有点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她旁边的林知书。
    她在林知书的脸上看到了似曾相识的表情。
    就像是以前什么时候见过一样。
    但是她有点想不起来了。
    她只是感觉特别困,特别累,头也很痛,根本不想睁开眼睛。
    “我怎么了?”
    作为一个实习医生,程鸳清楚的明白自己可能是得了什么很严重的病,一般的病不会这样突然流鼻血晕倒。
    但当她问出来的时候,大家又只是哭,谁也不告诉她她到底怎么了。
    她只能求助林知书。
    “我到底得了什么病?”
    林知书的眼眶很红,眼睛底下还有很深的黑眼圈,像是刚熬过一个通宵一样。
    她好像从没见过他这种样子,头发都乱糟糟的没有打理好,白大褂里面的那件衣服还扣错了两颗扣子,这么不修边幅,像是起床睡醒镜子都没照就出门了一样。
    林知书说不出话来,只能递给她检查报告单。
    这是一张血液检验单。
    作为一名医生,她一眼就看明白了。
    原来是白血病。
    怪不得。
    怪不得她刚刚老感觉林知书的表情那么眼熟。
    祎祎姐就是得这个病离开的。
    为此,林知书这么多年从上大学直到现在,一直都在专攻这个研究方向。
    现在轮到她了么。
    程鸳把报告单随意的放到床边,突然感觉好累。
    她这几年好像努力过头了。
    从上大学开始一直都没有好好的休息过,一直都在拼命地学习,拼命地追赶。
    可她现在都已经追上了,已经摸到了梦想的一角,上帝却给她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
    这个病,早期都不一定能治好,更何况,现在她已经是晚期了,绝对不可能治好。
    如果坚持治下去,她多年来好不容易给妈妈攒下的积蓄会顷刻间消耗一空,甚至还会让妈妈因此欠下巨额外债,后半辈子都将在还债中度过。
    所以,她这么多年努力学习工作到底都得到了些什么呢?
    好像除了给自己留下了一点美好的回忆,给妈妈留下了一笔积蓄,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留不下。
    确诊白血病的当天,大家都跟她说了好多话,还分别约好了什么时候再来看她。
    等大家走了之后,病房里就只剩下妈妈和林知书了。
    程鸳看了一眼憔悴不已的林知书,又看向妈妈。
    “妈,我肚子有点饿,想吃点东西。”
    程妈妈的眼睛都已经哭肿了,听到她这句话,连忙就跑去外面买粥去了。
    然后,就只剩下了她和林知书两个人。
    程鸳是故意支开妈妈的。
    她想跟林知书好好聊一聊。
    “小鸳,你别害怕,放平心态,我会想办法治好你的,我现在专攻的就是这个方向,我已经努力了好几年了,就快要有成果了,我”
    “算了吧,林知书,你别安慰我了。”
    程鸳打断了他的话,表情淡淡的。
    “我也是医生,你觉得你骗得了我吗?”
    “这个病,没法治。”
    也不用治。
    后面那句话她没说,主要是不想刺激到他。
    这个男人,从十几岁奋斗到三十几岁,小半辈子都被这个病毁了。
    喜欢的女孩子被白血病带走了。
    现在喜欢他的女孩子也要被白血病带走了。
    那么他努力奋斗的这些年又算是什么呢?
    光是站在他的角度想一想程鸳就替他感到崩溃。
    但是没有办法,谁让她这么不走运呢?
    也许喜欢他追赶他本身就是一种消耗生命的事情吧。
    她早就已经不奢求能够跟他有什么结果了,现在只不过是提前结束了未来漫长的陪伴过程罢了。
    程鸳并不觉得可惜。
    她只是担心这个一把年纪了还哭鼻子的男人在她走了之后彻底崩溃。
    等到那个时候,没有她在背地里偷偷喜欢他支持他,那他该怎么办呢?
    “好了,别哭了,一把年纪了还哭成这样,我又不是马上就死了,不是还能活一段时间吗?”
    程鸳拉了下林知书的白大褂,说着自己都不觉得像是安慰的话。
    林知书取下了眼镜,眼泪怎么也擦不干净,鼻子都哭得通红,嘴唇一抖一抖的,看起来像个弄丢了最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小鸳,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我也不知道为什就是找不到攻克它的办法,我看过你的检验报告了,我昨天查了一晚上的资料和过去的案例,但是这个病它就是没法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治好你……”
    他不停的抹着眼泪,站在病床旁边泣不成声。
    程鸳还是第一次见到林知书这种样子。
    好像比模糊的记忆中哭得还要更加伤心。
    心中酸楚和各种滋味争相蔓延,程鸳最终还是选择了抱住他。
    她是一个胆小的暗恋者,从来不敢在他们的感情中越界。
    今天还是她第一次拥抱到她的理想。
    原来他的腰这么细,肚子也是软软的,脸贴上去的时候哪怕是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他的体温。
    程鸳贪婪的抱着他不松手,却始终张不开口告诉他自己曾经喜欢且一直保持着那份喜欢直到现在的事情。
    还是不要告诉他了吧。
    这个看起来很稳重的男人,实际上没有答出题目也会哭得很伤心。
    知道了的话说不定会哭得更伤心,到时候可就没有别人抱他了。
    那也太可怜了。
    有些秘密还是让她带走比较好。
    虽然,他不是她的月亮,但有那么一刻月光照在了她的身上。
    这就已经够了。
    到现在为止,除了只能留下钱不能给妈妈养老之外,她的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
    ------题外话------
    我朝你走来,就是我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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