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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森一个人离开了那个喋喋不休的女人,情不自禁地来到他和桐叶晨经常聚会的地方。皇后镇缆车山顶步道。
那是一条皇后镇人最喜爱的步道,如果你只身走上去,中速行走的话也要足足90分钟。但是一路上的新西兰政府设置了很多可以让你了解更多的有关于这座山峰的树,花和鸟儿。约翰走到一个转弯处停下脚步,耳边仿佛想起了桐叶晨的银铃般的笑声:“约翰森,你追我啊!我打赌你一定追不上我,因为你的腿太长了,太长的腿只会迈大步,但是频次会慢。”说完她快步地向前跑着,冲着。她给约翰起一个绰号“大长腿”笑他的腿如骆驼。而约翰森也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喳喳鸟”笑她说话的时候又快又声音大,如同树上喳喳叫的鸟儿。那天桐叶晨发挥了她业余竟走运动员的优势,边走边跑的很快就冲到了前面,可是再走过一段路,前面出现了一段陡峭的山路。她的速度慢下来,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就被约翰森追了上来,他一把抱住桐叶晨,拥在了怀里:“我终于抓到了你,我的小红鹿”。于是两个人就在那棵银杏树下吻在了一起。他闭上眼睛,回忆起他和桐叶晨在这棵树下第一次拥/吻,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就是想要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的女人。他呆愣地看着那棵争杏树,回首着往事,脸上绽开了一丝丝笑容。
“你来啊,你追啊!”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来,他向着上山的小路看过去,一个高挑而苗条的蜜色女郎跳跃着向这边跑来,她的身后,同样跟着一个满脸笑容的男子,两个人边追逐着边发出开心的笑声。
约翰森收敛了笑容,心下一阵的失落袭来。“我结婚了,新娘并不是我爱的那个!虽然表面的风光,而骨子里的那些夜半痛醒后能忆起的甜蜜都将伴着一个迷失的错误远去了!”他把头抵在树上,狠狠地打击着自己的头部。
相处了三年多,随着他对桐叶晨的越来越多的了解,他就更喜欢她的单纯,她的真诚,她对事情的执着,还有她对约翰森的忠贞不渝……
约翰森虽然是个生在英式的家庭中,但是他的家庭都育是十会刻板而传统的。对于未婚先同居的事情他的父母绝不允许。而他虽然是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年轻人,头脑中多多少少受到一些新潮人的影响,有些定力不够。他还记得那个让他迷失的醉酒之夜。
他与桐叶晨已经照了婚纱照,也租好了新房。本来说好星期六那一天,他们两个人会在新房里布置好一切。可是没想到临时桐叶晨要为身体不舒服的闺蜜南西出团,并把打理新房的任务交给了南西。
本来他与南西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不多,他觉得南西的那双桃花眼太神奇了,仿佛那眼睛里会伸出一个勾子,真勾得他时不时的心慌意乱。他不想看那双眼睛,可是又情不自禁的看过去。每一次自己的眼神与那双眼睛交汇时都会被那眼神里的炽热燃烧得差点把持不住。后来他就干脆刻意地躲避。
这些话,他不敢和桐叶晨说,因为他觉得在桐叶晨的心里并没有任何的“防人之心和防人之术”。相信如果他把自己的发现说给了桐叶晨,这傻瓜能当笑话讲回给南西。他的女孩,有着一颗透明的无瑕的心,他怎么忍心让现实中的丑陋和肮脏来污染那一片纯洁。
可是有些事是防不胜防的啊。他并没有想到只是一小杯红酒,就那么一小杯,南西是说庆祝他与桐叶晨即将到来的新婚之喜的,而且她不是也喝了吗?没想到,他怎么就在那个关键的时刻忘记了南西那双眼睛里的钩子?他怎么就忘记了!过后他曾狠狠地打过自己多少次!一杯红酒的事让他裸了,裸了就裸了,可是为什么还要在真实的,清醒的情况下继续和那个风、骚的南西再来一次?这可就是不能原谅的错了……错了……就是错了。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自己总不信,这不就是例证吗?下半身思考问题怎么能不让自己铸成天大的错误,而当那个错误会造就出一个“小人儿”来,他就更要承担下来了。
他不敢和桐叶晨说,在桐叶晨的眼前他仿佛矮了半截,看着桐叶晨兴致勃勃地准备着那婚礼的一切,把新买来的婚纱左一次又一次的在他眼前试着,又把早就写好的婚礼致词修改了一遍又一遍。约翰森曾经偷偷地看过一遍那婚礼上桐叶晨准备说的致词,那些感人脏腑的话语,每次让他想起来都会感觉到让他的心如被刀子割一样的疼。
那一晚,他无意间喊错了南西的名字,没想到一项粗枝大叶的桐叶晨竟然那么敏感地发现了不对头,在她的追问之下,他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全都坦白的一刻他反而觉得如释重负一样的轻松。他的心流血了,那并不是别人伤害的,而是他自己捅的刀子。他知道,心上流血的还有一个人,甚至她的伤害更多,更深,更重。
他不敢想,也不敢打电话给她,更不敢去看她,甚至不敢听到一个有关于桐叶晨的名字,或者有关于桐叶晨的任何一件事。
当他不得不被迫也南西结婚的那个晚上,他终于听到南西主动说起了桐叶晨的事。他这才知道,桐叶晨跤倒撞到树上,在医院里生死未知。而桐叶晨的所谓的闺蜜,他约翰森的新婚的妻子是如同报喜事一样向他说的这个恶耗的。
那一刻,他终于忍不住同妻子大吵了一架,那是他忍了多少天的第一次暴发。“我还是人吗?亏她还是你的闺蜜!亏她平时对你那么好,哪次不是为了将就你的口味,我和她去饭店约会的时候偏要选得你喜欢吃的菜系?哪次去看电影不是让你先挑好的座位?还有你哪次生病的时候不是她替你带团?回来赚的钱都一分不少的给了你?我因为这事和她生过气。她告诉我,因为你是她闺蜜!可是你呢?你抢了她的未婚夫这不说,那因为是我的错误,我背叛了她,是我的不对。可是你看看你今天,一听说她昏迷不醒的信儿,看把你乐的,你还要开红酒庆祝!你还是人吗?我真的不认识你了!”约翰森从小长这么大,都没对女人说过这么重的话。他觉得都要气疯了。“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瑜,我怎么瞎了眼睛,没看清她是这样的人?”可是木已成舟,他自己一个人捶胸顿足又能怎么样!一切都晚了,晚了……那一夜他彻夜未眠……
从那天起,他觉得自己如行尸走肉一样,起床,上班,吃饭,睡觉,周而复始,一日复一日。
约翰森无意识到自己又走回到刚才遇到桐叶晨的饭店,当他清醒过来时,已经站在了饭店的门口。他猛然发现,门里面正好有人要走出来。他下意识地躲到角落里。
走出来的正是苏珊娜和她的家人,还是吴夜语。
他木然地走到苏珊娜的面前:“叶子……你……你好些了吗?我听说……了你的事……我很担心……真的,我是真的担心,对不起……”他喃喃的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可是看着眼前的旧日的爱人,她只是木木然地站在那里。眼神里不但没有怨恨,更没有伤心甚至仿佛从来就不认识他。
“这位先生,请让开,无论你是谁,对于我来说,你就是一个陌生人!我……不认识你,请……你……让开!”苏珊娜的话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没有任何的波澜起伏,甚至没有抑扬顿挫。说话的声音冷冰冰的。
他听到这句话,浑身一个激灵,自己仿佛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是啊,你不应该认识我的,是我伤害了你,让你失望了,让你心灵受到伤害了,我只想和你说一声对不起!”
苏珊娜看着眼前这个人,她突然间认出来“吴夜,他好像……好像是……”她突然觉得应该小声说,于是附到吴夜语的耳朵上用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说:“那好像是那个桐叶晨的前男友,拍婚纱照片的那个!”她为自己的发现感觉到兴奋。
“是他,没错,你不用理他,刚才的表现很对!”吴夜语也很小的声音说,他对苏珊娜刚才的话表示满意。
“对哈!不理他!”苏珊娜得到赞许后,信心满满地回过头来,又说了一句:“约翰森,我不认识你,桐叶晨也不认识你,我们都不认识你!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她说完,扔下惊愕的众人大摇大摆地离开饭店门口向着他们停车的地方走去。
吴夜语心下差点没乐出来,心说:“这个白痴,不认识你还能叫出名字来,不认识你还说那么多?”他没顾上说什么,急忙向着苏珊娜的方向追过去。
后面还没反映过来的约翰森被她没头没脑的几句话说得呆住了:“怎么情况?她不认识我,桐叶晨也不认识我,难道她不是桐叶晨?那她又是谁?”他的眼睛一直望着桐叶晨离开的方向久久没有收神。
而桐叶晨的父母妹妹也没有人理这个男人,他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人与那个塑像般的男人错身而过。但是其中一个人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男人的样子。这就是桐知秋,她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这男人和南西的洋洋得意早就让她有了报仇雪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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